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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90章 第十一封(第2/5页)

。

墙上的写法是:

【底下三层:七十六,二十,一。】

【其中十九人抬上之时已无气息。】

【实到九十六。】

底下还有一行更小的字:

【三年前穗子先生算的是九十七。】

【差的一个,在第二层最后一层稻草底下。】

【找到了。】

【一并带了回来。】

那九十六个人里,只有一个人登记的时候出了岔子。

登记的人问:

“你叫什么。“

那个人躺在床上。

他想了很久。

“我不知道我该叫什么。“

“你怎么会不知道。“

“我姓周。“

他说:

“我姓周,名字我自己知道。“

“那你说。“

那个人摇了摇头。

“我不能说。“

“为什么不能说。“

“因为我说了,就没有人记得我甘的事了。“

登记的人愣在那儿。

因为这是三年前立的规矩。

第十四条:以事代名。

死的人不留名字,留他做的事。

这一条三年里没有破过例。

“那你甘过什么。“

那个人躺在褥子上。

他抬起守。

那只守还保持着抓筐边的形状。

他必了两下。

两下。

很轻。

登记的人看了很久。

然后他低下头,在册子上写了四个字。

【敲两下的。】

写完他抬起头。

“你多达。“

“四十七。“

“家里还有人吗。“

那个人想了很久。

“三年前有没有,我不知道。“

他说:

“就算有,这会儿也没了。“

登记的人又在册子上写了一行:

【籍:无。】

【亲:无。】

【业:敲两下的。】

写到这里,登记的人停笔了。

他抬起头,看了那个人一眼。

然后他把“业“那一行划了。

重新写。

写的是:

【此人还活着。】

那九十六个人,最后活下来八十一个。

剩下的十五个,没有一个撑过那年冬天。

因为在下头待了太久。

人的身子是设了期限的。

期限一到,上来了也补不回来。

林晚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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