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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4、第 124 章(第2/3页)

得自己身为男子占了优势,应当更胜一筹。如此下来,难免每次都要问问这些。

可那个求着自己去北地的李平儿呢?倒比自己想得开。修竹园,去花会、办喜事,又来这里吃上了秋日之鱼。明明应当是她更急才是,怎么反倒自己沉不住气了。

谢悛之抿嘴轻思,可不问这些,又该问什么?总不能像问寻常女郎那样,问她喜欢什么花,又喜欢哪位大家的字吧。

“先生觉得味道可好?”

“倒是不错,若是加些金茄子进去,风味更佳。”

“金茄子是何物?”

“我从前在岭南游学,那里有一种野生的果子,当地人习惯用来做鱼酱。生得拇指大小,外皮橙黄,汁水却酸爽。”

“我若是去了岭南,一定要试试这种风味。”李平儿有些羡慕,“伯父曾经在岭南任职,当地有种果子名为离枝,若离本枝,一日色变,三日味变,所以才称作离枝。”

李平儿并不以林荀之被贬岭南为耻,甚至毫不介怀地提起这段往事,倒是令谢悛之有些惊讶。只是他没有开口多问,反倒是说起了“离枝果烈如火焰,绿叶蓬蓬然,枝叶四时荣茂不凋,盛时极美,只可惜果不紧枝,风雨一来便要零落。”

“如此脆弱,想来果实必有过人之处。”李平儿反倒有些感慨,“好在年年都有果,树树不同时,若是这茬零落了,那茬也吃得。好在百姓没有以它为主食,不然那可就要饥一顿饱一顿了。”

这样的言论,谢悛之也是没有想到。她既没有提华而不实,也没有说花开堪折,而是拉长了眼界,又落到了实处,竟没一处不好的。每每同李平儿相遇,谢悛之总觉得与旁的人不同,只盼着能多聊几句。

两人又聊了许多岭南以外的事情。谢悛之去过不少地方,他谈之有物,李平儿听的认真,还替他将鱼刺都去了,十分殷勤。两人言谈甚欢,却都避开了北地不提。

只等这餐毕了,李平儿同他告别,踏上马车,老马踏着细碎的脚步,开始往城中赶去。谢悛之披上了斗笠,带着仆从,要去野钓。

仆从还在一旁劝道:“种家夫人也太热络了,半点世家的礼仪都不顾。”

“你议论她,又是讲究礼仪了?”谢悛之斜了他一眼。

仆从连忙请罪,“只是担心他冒犯公子。她与公子云泥有别,如此热络,怕是别有心思。”

谢悛之冷笑了一声,他拿着鱼竿,诱饵也不挂,就是这么静静坐在渔船上,青衫玉面,好不斯文,半点钓叟的影子也没有。

马车上,李平儿也很是高兴,“能遇到故人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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